保安/管理員 -工作指示
工作範疇
(1) 保安人員的角色及一般職責
(A) 保安人員的角色及職能:保障生命財產,盡量避免損失;
(B) 主要職責包括:
● 防止未經許可人士進入樓宇、物業;
● 登記訪客資料,並採取措施,防止向未獲授權者洩露這些人士的資料;
● 監管人、車進出情況;
● 根據法例第374章《道路交通(私家路上泊車)規例》,採取適當措施,扣押未經許可停泊在私家路上的車輛;
● 巡邏;
● 防止及偵測罪案、意外;
● 防止貴重物品損毀;
● 準確報告及紀錄一切所發生的事故;
● 按照僱主所定的應變計劃,處理緊急事故;
● 監察保安系統;
● 妥善保管鑰匙;
● 緊記僱主所定的工作指示。
(2) 操守及行為
● 當值時不可睡覺、吸煙、飲酒或從事非法活動;
● 當值時不可作出有違保安人員職守的行為,如疏忽職守等;
● 必須準時上班,使用打更鐘或在簽到簿內簽名記錄上下班時間;
● 待人有禮;
● 下班前必須先與接更人員交待清楚始能離開;
● 與客戶保持良好關係。
(3) 制服及設備
(A) 制服
● 穿著合適制服;
● 制服要保持整潔。
(B) 設備
● 一般保安設備的種類及用途,包括但不限於閉路電視、無線電、錄影及巡邏系統等;
● 了解設備的操作。
(4) 法律責任、有關法例及機密文件的處理
(A) 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 (第460章)
● 以書面通知警務處處長下列事項:
- 轉換任職機構 (受僱於持牌保安公司除外);
- 本身所涉及的刑事訴訟(須在事發後14天內通知)。
● 理解下列事項:
- 當值時須隨身攜帶保安人員許可證;並在警務人員要求下出示該證件,以供查核;
- 只可執行許可證指定類別的保安工作;
- 每月不得工作超過372小時,每日工作通常亦不得超過12小時;
- 保安公司監察小組及警務處牌照課的一般職能及工作。
(B) 個人資料(私隱) 條例(第486章)
● 條例的重要性,以及為訪客登記時須注意的事項:
- 切勿將訪客登記册翻開或擺放於保安柜檯上;
- 採取一切適當措施,防止訪客從登記册中得悉其他訪客的個人資
料;
- 登記完畢,應將登記册妥善保存;
- 所有填滿之登記册必須完整交公司指定人員取回公司;
- 所有登記册或有關個人資料之文件,必須存放於有鎖之金屬櫃內,
保存6年;
- 鑰匙交由公司指定人員妥善保管(一般為經理級以上人員);
- 無須再用的機密文件須先切碎,方可丟棄。
(C)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(第221章) 有關拘捕及使用武力的情況
● 理解下列事項:
- 保安護衛員的權力與普通市民相同,並無搜查權;
- 如有罪案發生,應立即報警;
- 只可在安全情況下,使用最少的武力拘捕疑犯。
● 盤問疑犯時,須保持禮貌。
(D) 防止賄賂條例 (第201章)
● 此條例禁止保安人員:
- 在執行職務時收受客戶或承建商的金錢及利益;
- 以任何方式索取金錢或利益。
(E) 吸煙 (公眾衛生) 條例 (第371章)
● 知悉工作地點內指定為「禁止吸煙區」的區域;
● 發現有人在禁煙區吸煙時,應按下列程序處理:
- 向違例者指出禁煙區內不准吸煙;
- 要求違例者弄熄香煙或其他煙草製品;
- 若違例者拒絕合作,則請其離開禁煙區。
(F) 噪音管制條例 (第400章)
● 認識條文中:-
- 任何人不應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,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
的根源;及
- 任何住用處所的業主、租戶、佔用人或掌管人明知而准許或任由噪
音由該住用處所發出,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,即
屬犯罪。
● 知悉:-
- 不同種類構成噪音的活動,而該活動在條文指定的時間內是禁止
的;及
- 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正確處理噪音投訴的方法。
(5) 電話報更須知
電話報更是保安員於指定時間下透過直線電話向公司報到。此舉是為保安前線
員工提供高度的安全保障。若保安員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報更,公司會立即展開跟進
及調查行動。
(A) 單獨一人駐守的保安崗位:
- 日班至少每4小時報更1次
- 夜班至少每2小時報更1次
(B) 由多於一人駐守的保安崗位:
- 日班或夜班至少每4小時報更1次
(C) 保安員必須用設於崗位有來電顯示之直線電話,向公司指定電話報更。
(6)督導員/主管巡查須知
(A)如有報更制度,場外地點的主管或督導員每星期每更最少巡查1次。
(B) 沒有報更制度的,場外地點的主管或督導員每日每更最少巡查1次。
(C) 督導員/主管巡查完畢,請用紅筆填寫OB簿,用正楷清楚填寫姓名或
職員編號,並在最後方加親筆簽名。
(7) 防火須知及應變程序
(A) 防火須知
● 火警的主要成因,例如不小心棄置未熄滅煙頭等;
● 消防設備的使用與保養維修;
● 防火措施,包括正確使用防煙門。
(B) 應變程序
● 使用消防設備的正確程序;
● 火警發生時應採取的行動;
● 火災的級別與種類,以及局部小火的處理方法;
● 火警報告須提供的資料;
● 疏散程序。
(8) 應付緊急事故
(A) 發生緊急事故時,須保持冷靜;
(B) 通知警方及上級,尋求協助;
(C) 向執法人員、技術人員或有關人士提供協助;
(D) 遇有下列緊急事故,須按應變計劃採取適當行動:
* 罪案
* 火警
* 有人病發或受傷
* 電力故障
* 氣體洩漏 (切勿使用對講機或開關任何電器,包括門鈴,以免產生火花)
* 升降機故障
* 颱風
* 水浸
* 發現炸彈或可疑物體(切勿嘗試觸摸或包裹有關物品;此外,要求住客疏散時,亦不可使用對講機)
* 防盜警鐘響起
* 發現可疑人物
* 人群控制
* 高空擲物
* 樓宇部分結構倒塌
(9) 報告及紀錄
(A) 不應遲到早退,並須清楚準確地記錄上下班時間;
(B) 填寫事故紀錄册,方便向接更人員交待工作;
(C) 在事故紀錄册記下工作地點發生的所有事故;
(D) 跟進事件,解決問題;
(E) 遇有重大事故,須盡快通知上級或有關負責人,以便作出適當處理。
(10) 訪客管制及巡樓
執行下列職務:
● 防止未經許可人士進樓宇;
● 留意跟隨住客進入樓宇的陌生人;
● 巡視樓宇,並熟習周圍環璄;
● 巡樓時作紀錄,並匯報結果。
(11) 職業安全與健康
● 保安人員可恊助改進工作環境的安全與健康水平;
● 按照安全守則,採取適當工序;
● 了解工作地點的潛在危險。
(12) 待客之道
● 工作時須誠懇有禮。